1963 年,美国一所普通的州立大学,有位助理教授叫 Edmund Gettier。
为了评职称,系里要求他发表点东西。这个人憋了很久,憋出了三页纸,准确说只有两页半,最后一页的下半部分还属于另一篇文章。
后来他一路混到正教授,直到退休,几乎再没发过什么东西。
但就是这两页半,成了哲学认识论的分水岭。它几乎打穿了人们对「知识」这个词的定义。
这篇论文叫《被证成的真信念是知识吗?》(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?)。我觉得它非常优雅、也很好懂:核心就是两个普通人都能听懂的小故事。
今天这篇文章,我想从这里开始聊,顺带分享一下我对哲学这门学科的一些新的体会。
这个问题从柏拉图时代就在被琢磨。两千多年下来,形成了一个看起来很合理的定义,英文叫 Justified True Belief,简称 JTB:「有理由的真信念」。
它说,你要「知道」一件事情,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:
1. 这件事是真的;